近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针对家电生产、消费、回收、处理全链条,提出具体举措,规范废旧家电回收处理行业发展,促进居民家电更新消费。

今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提出用3年左右的时间,进一步完善行业标准规范、政策体系,基本建成规范有序、运行顺畅、协同高效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结合山东实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提出了9条落实措施。

开展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试点,围绕推进生产者责任延伸、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和周转网点、培育“互联网+回收”新模式等方面,强化试点示范,努力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典型经验。

健全回收处理体系,支持行业协会成立全省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企业联盟,开发建设“互联网+回收”应用服务平台,构建智能、高效、可追溯、线上线下融合的回收处理体系。

增强拆解处理能力,支持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拆解利用业务,畅通生产销售回收处理全产业链条。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支持家电生产企业通过自建、联合和委托等方式,设立废旧家电周转仓库,建设拆解利用生产线,开展回收拆解利用业务,畅通生产销售回收处理全产业链条。鼓励有资质的企业建设除“四机一脑”以外废旧家电拆解处理设施。支持企业加大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投入,开展技术改造,提高清洁环保、安全生产和资源利用水平。

加大升级换代产品供给,支持家电生产企业推动产品迭代升级。支持家电生产企业研发生产基于5G的新型智能家电产品,推动产品迭代升级,提高家电供给水平。推广“产品+服务”模式,鼓励传统家电销售企业数字化转型,开展各类新型营销模式创新,加大互联网和社群营销应用力度,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消费载体。

组织开展促销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山东家电消费节”“家电服务进社区”等活动,鼓励省内相关企业、平台积极开展各类更新消费活动。

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项目等,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给予必要支持。

加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拆解废旧家电、非法转移或倾倒危险废物等行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