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家电产品正在从普及型消费向结构型消费升级转变,消费者也从拥有家电产品、使用产品,向追求更好的品质生活转变。在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家电产业转型升级以及消费升级持续推进,传统意义上的家电产业正向着建设智慧型社会的“生态圈”发展演进。
自2016年5月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以来,政府层面和社会层面助推家电产业转型升级的行动从未间断。政府机构层面,工信部着力落实“智能制造综合试点示范”项目,质检总局以及各地方质检部门着力推进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建设,央视启动“国家品牌计划”。社会层面,中国家用电器协会智能卫浴电器专委会积极推动智能坐便器产品列入“CCC”认证目录,“红顶奖”评选助推家电行业高端化转型。在各方面的努力下,家电产业逐渐向着智能化、高端化、健康化、节能化的方向发展。
为了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工信部在3月22日发布了《2017年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计划》。“三品”专项行动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支持骨干企业发展智能节能家电、智能坐便器、电饭煲;指导重点企业增强中高端婴幼儿配方乳粉有效供给能力;引导企业加强智能可穿戴设备研发与应用,制定智能可穿戴设备及服务推广目录等。
以下是文件原文:
2017年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计划
工信厅消费[2017]24号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现制定2017年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计划。
一、继续推进“增品种”
(一)组织轻工行业协会编制和发布1-2批轻工行业《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培育认定10-15家中国轻工业工业设计中心。发挥家电业智能制造创新战略联盟的作用,促进协同创新。支持骨干企业发展智能节能家电、智能坐便器、电饭煲等。(消费品工业司,相关行业协会,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发挥中国服装智能制造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平台作用,开发推广“三衣两裤”全流程自动化技术装备,支持重点企业开发功能型纺织品服装系列新产品。以大中城市和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为重点,组织申报并公告第二批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示范园区(平台)名单。评选2017年度十大纺织服装流行产品。(消费品工业司,相关行业协会,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引导企业积极研发营养与健康食品。指导重点企业增强中高端婴幼儿配方乳粉有效供给能力。支持地方和行业深入发掘、发展一批地方特色食品和中华传统食品,积极推进传统主食及中式菜肴工业化、规模化生产。(消费品工业司,相关行业协会,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四)推进医药高端制剂与绿色制造创新中心建设。鼓励发展非处方药(OTC药物),培育通用名药物大品种,形成一批品牌仿制药。加快新药的研发与生产,推动加快国内临床急需、市场短缺的药品审评审批,新增一批药品、医疗器械获批生产和上市。(消费品工业司,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五)引导企业加强智能可穿戴设备研发与应用。支持智能可穿戴设备核心芯片和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研发。制定智能可穿戴设备及服务推广目录,推动企业丰富新型消费电子产品供给。组织企业开展智能可穿戴产品交流和推广活动。(电子信息司、消费品工业司,相关行业协会,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继续推进“提品质”
(六)继续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和现场经验交流。加强轻工、纺织等产业规模较大、带动就业较多的传统消费品行业的智能化改造,加快推动相关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制定。提高家电、缝制机械、家用照明电器、光伏电池等产品智能化水平,在服装、制鞋、家具、五金制品等行业继续推行个性化定制模式,在造纸行业继续推进绿色制造。在印染行业开展全流程数字化绿色生产线建设,推广染料助剂自动配送系统。(消费品工业司、装备工业司、电子信息司,相关行业协会,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七)在家电、制鞋、洗涤用品等行业开展重点产品与国外产品质量与性能实物比对。继续支持和鼓励医药企业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继续鼓励国内制剂和原料药企业通过欧美GMP认证,新增10家左右企业通过认证。(消费品工业司,相关行业协会)
(八)启动全员质量品牌素质提升行动,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知识竞赛,组织30万企业员工参与竞赛,弘扬工匠精神。(科技司)
(九)审核确定5家左右“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组织现有14家示范中心为业内1500家中小食品企业提供人员培训、委托检测、应急检测等服务。再新增2-3家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开展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支持中药材第三方检验检测平台建设。(消费品工业司,相关行业协会,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继续推进“创品牌”
(十)编制、发布《2017年家用电器行业品牌发展报告》。支持钟表、制鞋、五金制品、香料香精化妆品等行业自主品牌建设,组织有关协会研究制定品牌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自主品牌评价和宣传推广活动。指导品牌企业继续与大型电商平台开展合作。(消费品工业司,相关行业协会)
(十一)开展服装家纺品牌调查工作,持续跟踪培育100家左右服装家纺重点自主品牌企业。发布《2017年度纺织行业品牌发展报告》。支持品牌专业人才培训。(消费品工业司,相关行业协会)
(十二)支持行业和地方办好消费品博览会、服装节、时装周以及服装家纺设计大赛等重大品牌活动,继续举行中国电子信息博览会,支持办好电子行业重大品牌活动。(消费品工业司、办公厅、电子信息司,相关行业协会,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十三)组织制定轻工、食品等行业品牌培育行业标准并宣贯。支持相关行业开展品牌价值评估活动。(消费品工业司、科技司,相关行业协会)
四、继续推进“优环境”
(十四)利用专项建设基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品制造企业实施“三品”战略。(规划司、财务司、消费品工业司、电子信息司,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十五)新增10个左右城市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示范试点。组织2016年6个示范试点城市开展交流活动。(消费品工业司、电子信息司,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十六)推动落实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等“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南或指导意见)。组织开展消费品领域“十三五”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编制工作。开展重点消费品国际对标转化工作。开展《智慧家庭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宣贯实施工作,加快标准体系建设。推进强制性标准和重点产品标准制修订。继续推进行业准入(规范)管理工作。(消费品工业司、科技司、电子信息司,相关行业协会,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十七)加强消费品“三品”专题网站和微信建设。组织系列宣传活动,通过会议交流以及报刊、电视、网站、移动终端等媒体渠道,宣传、塑造“中国制造”品牌形象,提振消费者对“中国制造”的信心,挖掘并宣传推广中国质量管理的新模式、新特色。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