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举牌对象到主动出击,日前格力电器上演了一出资本角色转换戏码,也引发了交易所关注。另外,金路集团实控人增持、斯太尔收购等事项上,资金合规性也被监管机构追问。

据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统计,上周(9月18日至22日),除去股价异动类,两市披露共计19封问询函,环比小幅增加。此外,莲花健康、杭州银行、勤上光电等约10家上市公司收到监管函以及遭通报批评等。

作为压缩机供应商,海立股份成为格力电器举牌对象,8月29日至9月19日格力电器合计买入海立股份5.00%,成为前五大流通股东。按照成交均价推算,本轮格力电器增持成本约为5.67亿元。9月25日海立股份将复牌。

对此,交易所关注增持资金来源,并要求以列表方式分别列明自有资金、银行借款、资管计划等资金来源的数额。两方上市公司回应,本次购买股票的资金来源均为格力电器自有资金。2017年半年报显示,格力电器货币资金高达1053亿元,在总资产占比超过一半;被举牌的海立股份同期货币资金也将近9亿元。

从时点来看,格力电器启动举牌之际,正值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转让控股权告吹。格力电器披露举牌目的是整合产业链。对此,交易所询问双方,购买公司股票是否与获取公司控制权有关,以及未来增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回应,由于海立股份股价、控股股东股权转让计划等不确定因素的存在,目前格力电器没有获取控制权计划,未来1年内,如果海立股份控股股东有新的股权转让计划,格力电器承诺参与,另外已增持股票1年不减持。

问询函回复显示,举牌前格力电器与海立股份控股股东也有过接触:8月14日,海立股份公告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所持股份时,格力就表达过参与意向,但后续持股安排和公司生产经营没有协商。海立股份转让终止后,双方便没有继续接触。格力电器表示已经将本次举牌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提交给交易所,不过并未对外披露。

除了举牌,大股东历史增持的资金安排和披露的合规性也被高度关注。

9月13日,金路集团披露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江东收到证监会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达州一马为刘江东、张贵林取得上市公司股份提供了融资安排,按照规定,刘江东、张贵林构成一致行动人。而2015年8月21日刘江东单独持有金路集团股份达到5%时,彼时公告披露并无一致行动人。

对此,交易所要求详细说明当时达州一马为刘江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过程中提供融资安排的具体情况及原因,包括融资具体规模、相关协议的主要条款、资金成本、期限及权责义务等情况。另外,交易所还问询相关融资安排是否影响刘江东以及一致行动人行使独立股东权利。

斯太尔收购方的资金合规性也受到监管关注。

8月14日,斯太尔披露了中银九方拟收购上市公司26.90%股份。而媒体报道称,中银九方实际控制人何静静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行为,被刑事立案,目前已被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并在接受调查。

对此,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说明何静静及中银九方是否存在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以及是否存在较大数额债务到期未清偿,最近3年是否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还要求披露何静静及其直系亲属与浙江天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立伟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关系。

9月15日,上市公司公告表示因为收购部分资金调整,相关程序尚在审批过程中,导致关注函回复部分内容需进一步补充修订,无法及时回复。目前尚无最新回复。